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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1)》,指出“政府部门债务水平较低,但隐性负债问题值得关注”。
报告披露,2010年,全国财政赤字1万亿人民币,占GDP比重仅为2.5%,政府部门债务状况良好。然而,数据并不能掩盖过去两年大规模举债之后,地方政府债务潜在的风险,这已是多方共识。
隐性债务在何处
央行所指的政府部门隐形负债规模较大,可从中央和地方政府两个维度分析。从中央来说,隐性债务主要包括大型金融机构改革过程中形成的共管基金;一些政策性或准政策性金融机构大量发债,以及一些政企不分的部门负债较高。
四大国有银行改革时,“共管基金”模式解决了国有银行改革成本难题,转让资产相关的全部权利和风险都由财政部享有。以农行为例,“共管基金”的资金来源包括存续期内向财政部分配现金股利、上缴中央财政的企业所得税、不良资产处置回收资金扣除回收费用后的部分,以及财政部减持本行股份收入等。农行2009年时表示,将在十五年内偿还农行应还财政部款项的本金,并支付相应利息。
6月13日,高速铁路开通运营新闻发布会上,铁道部总经济师余邦利表示,截至2010年底,铁道部负债率在57%左右。此前审计署报告显示,截至2009年末,铁道部负债总额已达到13033.86亿元。
同时,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也存在缺口,但央行并未公布具体缺口。
隐形负债的第二个维度是地方政府。央行报告显示,2010年,地方融资平台贷款继续保持快速增长,贷款余额占同期一般贷款的比重仍然较高,部分地方融资平台运作不够规范,在经济结构调整步伐加快的背景下出现损失的可能性加大。
此外,地方政府在社会保障资金和住房公积金等方面存在的欠账,以及村镇债务等隐性负债问题,都增加了财政风险。
2010年末,中央政府国债余额67685亿元,比上年增加9735亿元,增长16.8%,国债余额占GDP的比重为17.01%。央行表示,总的来看,政府部门名义债务余额占GDP比重不高。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