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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前,股权分置改革正式启动,一场时代变革由此开始。三年后,中国股票市场发展的最大制度性缺陷即股权分置得以成功解决,中国股市迎来了自己的全流通新时代。
但是,在面对全流通时代的新问题和新情况的时候,有人开始提出应该对解禁后的股改限售股再延长限售期限,或者对新老划断后暂未进入流通的股票进行限售的说法,甚至还有人开始怀疑股权分置改革的成果。对于市场中的各种意见我们都可以理解,因为其目的都是为了市场的发展,但是有一点必须要坚定,就是我们不能重新制造股权分置,不能走回头路,要珍惜来之不易的改革成果。
让我们先回顾股权分置改革之前的情形。那时候,市场处在持续四年的低迷期中,当时的舆论基本上是“一边倒”,即必须进行股权分置改革。
股权分置不仅是影响市场功能发挥和市场创新发展的一个基础性制度障碍,而且由于股权分置市场的定价机制被扭曲,流通股股东与非流通股股东两大利益群体“各自为战”,价值取向与利益上的不一致,导致双方长期处于对立态势。而非流通股股东由于拥有绝对的话语权,侵害中小投资者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其直接后果是市场诚信的丧失,投资者对于证券市场失去信心。
因此,“股权分置是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一个主要障碍”成为各方共识。2005年4月29日,酝酿已久的股权分置改革正式起步。
当时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要消除股份划分为可流通和不可流通的制度性障碍,就是要把这个制度性障碍消除掉。这是当时社会各界达成共识的问题,也是为资本市场下一步的发展奠定良好发展基础。这个过程不应该忘记。
就在在股改正式启动一个月之后的2005年6月6日,上证指数最低见到998点,此后一轮波澜壮阔的牛市行情直接将大旗插到了6124点高地。短短两年零四个月,上证指数涨幅达到513%之巨;2007年全年上涨96.65%,也创出全球证券市场年度涨幅之最。
与此同时,在指数持续走高和大蓝筹股上市的双轮驱动下,两市总市值呈几何级数增长。沪深两市总市值从2005年7月28日的3万亿元一路走高,到2007年底已达32.71万亿元,在两年半的时间里,总市值翻了将近11倍左右。这个成绩我们也不应该忘记。
从股权分置改革启动到现在,股改给市场带来的积极影响也有目共睹。
首先,股改改变了流通股股东与非流通股股东之间利益“割裂与分置”的状态,使流通股股东与非流通股股东从原来的“同床异梦”变成了“同舟共济”。
股改前,大小股东利益不一致,大股东首先关心股价,其次关心上市公司业绩好坏,而且大股东掏空上市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行为比较多,主要原因就是大小股东利益不一致。股改后,大股东的行为模式发生较大的改变,从不太关心上市公司的价值、上市公司的运作,变成比较关心上市公司运作的情况,而且从掏空上市公司资产变为注入资产。
数据显示,从2007年开始到今年上半年,中国铝业、中国船舶等一共有327家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实现了集团整体上市或者行业的整合,一共注入了优质资产2520亿元,每股收益率平均提高了65%。这说明只有大小股东都来关心上市公司的发展,上市公司的质量才能得到提高,这才是对投资者最大的好处和最大的保护。上市公司这种行动说明上市公司大股东做优做强上市公司的动力比以前有所增加。
如果我们不坚持全流通,再回去搞股权分置,这些基本面还会回到以前的状态。
其次,全流通之后由于具有共同的价格和利益基础,市场创新的空间也进一步的拓展,以市场为导向的资本市场的创新比较活跃,比如全流通情况下推出询价的制度、可分离的交易可转债、非公开发行制度和发行体制改革等。而且,全流通之下会越来越市场化。例如,AH股同发,在股权分置情况下,这很难大面积推开,现在股权分置改革后,这种发行方式也成为普遍。正是这些基于市场基础运行机制的改变,使上市公司从增量和存量两方面得到了比较明显的改善,上市公司的结构得到改善,质量也有所提高。这也是股权分置改革以后给市场带来的变化,没有这样一个改革,这么多的优质资产进入资本市场,这么多优质上市公司进入资本市场,是不可能的。
第三,通过股权分置改革的配套措施,还使得市场的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彻底解决。据不完全统计,在股改过程中共有97家上市公司得以剥离不良资产,剥离资产面值是235亿元;59家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东结合承接债务的方式进行股改,共承债93亿元;134家公司结合股改平稳解决了社会法人股等遗留问题,涉及127亿股股份;270家上市公司借股改彻底清理了股东登记名实不符等问题,涉及100多万公众股东的利益;138家上市公司通过以股抵债、以资抵债、红利抵债等各种方式,解决了大股东占用资金问题,涉及金额合计259亿元。
从股改的历史来看,在市场发展的方向上,中国不能回到股权分置改革之前的老路上去,不能回到由于股权分置带来的弊端重生的状态里,股权分置改革成果来之不易,应该加以珍惜。
既然我们不能走回头路,不能重新制造股权分置,那么,面对全流通形势下出现的新问题,我们就必须通过进一步的基础性制度建设来加以解决。
来源: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