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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等重磅文件纷纷出炉,个人养老金业务箭在弦上
时间:2022-11-07  

2022114日发布的《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是继421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后,政府发布的又一个核心政策文件。《实施办法》一共八章52条,对个人养老金参加流程、资金账户管理、机构与产品管理、信息披露、监督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该政策与4月发布的7号文的制度逻辑基本一致,是7号文的细化版本。

《实施办法》明确了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的渠道及账户功能,明确了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开立或指定方式,以及资金账户的功能。提高了缴费的灵活程度,明确参加人可以按月、分次或者按年度缴费,缴费额度按自然年度累计,次年重新计算。《实施办法》对信息报送和资金账户管理做了详细的规定,强调了销售适当性原则,明确了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内未进行投资的资金按照商业银行与个人约定的存款利率及计息方式计算利息。《实施办法》还详细规定了金融监管机构的职责。

《实施办法》是个人养老金的核心政策之一,随着该政策出台,其他配套税优政策、金融监管机构的管理办法也均于今日相继出台或者征求意见。其中,与公募基金行业直接相关的重要文件是证监会发布的《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后文称《暂行规定》)。这是2022624日发布的《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经过修改后确定的正式监管文件,是个人养老金制度中直接涉及到公募基金部分的重要监管文件。

《暂行规定》对政策适用范围、业务开展原则进行了明确。对个人养老金业务提出了长期性、安全性、独立性的要求。

产品方面,《暂行规定》明确了公募基金产品入围个人养老金投资范围的标准和推动节奏,即个人养老金制度试行期间,拟优先纳入最近4个季度末规模不低于5000万元或上一季度末规模不低于2亿元的养老目标基金,待个人养老金制度全年推开后,逐步纳入其他符合一定要求的公募基金产品,包括: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FOF等。

基金销售机构方面,《暂行规定》在经营状况、内控合规等方面提出较高要求。销售机构需满足最近4个季度末股票基金和混合基金保有规模不低于200 亿元,其中个人投资者持有的股票基金和混合基金规模不低于50 亿元的条件。《暂行规定》明确了销售机构的职责和服务内容,并对投教宣传提出了要求,还对行业平台和监督管理做了相关规定。此外,《暂行规定》还为投资顾问业务留出了政策空间。

目前来看,未来需要敲定的配套政策主要集中在银保监会所负责领域,相信应该也会在近期发布。之前令人关注的政策试点地区没有公布,将由人社部会同财政部和财税总局另行发布。预计个人养老金所有相关的主要政策应该都会在今年内发布,这意味着我国的个人养老金制度落地在即,我国的多支柱养老金体系建设即将迈出标志性的一步,是党中央和政府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大举措。

个人养老金制度对于公募基金行业将产生深远影响。个人养老金是真正的长期资金,对于公募基金乃至整个资本市场都具有稳定器的作用,同时将助推行业转型升级。同时,我们需要认识到养老金的积累是一个稳步增长积少成多的过程,参与的金融机构需要耐心布局,努力夯实业务基础,提升个人养老金资产管理服务水平。

万家基金是证监会首批获批发行养老目标基金的公司之一,组建了一只经验丰富、业绩优异的组合投资团队。目前,万家基金管理的养老目标基金规模超过10亿元,全部四只产品均已符合证监会制定的纳入标准。万家基金是中国社保学会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管理专业委员会会员单位,公司较早配置了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对养老金相关领域开展研究,积极参与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建设,参加了监管部门组织的个人养老金政策相关课题研究,并成立了养老金部专门进行相关业务的筹备工作。未来,万家基金将继续深耕养老金融,以专业的资产管理能力服务国民大众,为养老资金的保值增值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