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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同18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分红预告
时间:2004-01-06  

    天同18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成立于2003年3月15日,截至2004年1月5日本基金单位净值为1.0388元,已实现的可分配收益为1884.07万元。为及时回报投资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天同18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的约定,本基金决定实施首次分红。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复核,现将收益分配方案预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每10份基金单位派发现金红利0.15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04年1月7日 2、红利分配日:2004年1月8日 3、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额的单位资产净值(NAV)确定日:2004年1月7日;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04年1月9日 4、具体分红方案公告日:2004年1月8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4年1月12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04年1月7日的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本公司对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构。2004年1月9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六、提示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投资者在开户时选择的账户默认分红方式无效。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04年1月7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七、咨询办法 1、中国银行、中信实业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以及华夏证券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机构的代销网点。 2、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21-68644599。 3、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ttas?set.com。

    特此公告。

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4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