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同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04-08-13
分享至:
天同保本增值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00四年八月十三日
    【重要提示】
    1、天同保本增值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发行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86号文批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核准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自2004年8月17日至2004年9月15日,通过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和中国农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交通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银万国证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证券”)、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证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同证券”)、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汉唐证券”)的代销网点公开发售。
    4、本基金募集对象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定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个人投资者指自然人投资者,即指持有现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本国护照、户口本等中国合法居民;
    机构投资者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本基金的预计规模为120亿元人民币,在认购期间募集资金达到预计规模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提前终止认购,对于已提交的认购申请将全部予以确认。
    6、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办理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的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本基金的直销中心和各代销机构下属代销网点。
    7、发行期内,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和各代销机构下属代销网点可以同时为投资者办理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和本基金的认购手续。
    8、本基金的认购金额起点为1000元(不分机构和个人),1000元以上不设认购金额级差。
    9、投资者在发行期内可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即不得撤销。
    10、销售机构(指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和各代销机构下属代销网点)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基金管理人通过基金注册登记人发送(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人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正式公告生效后第二天到原认购网点打印认购成交确认凭证。
     1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行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04年8月1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天同保本增值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2、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ttasset.com)。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发行相关事宜。
    13、中国农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交通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海通证券、银河证券、申银万国证券、国泰证券、华夏证券、东方证券、天同证券、西南证券、汉唐证券代销本基金的城市网点、开户及认购细节的安排等详见各代销机构相关的业务公告。
    14、对位于未开设代销网点地区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68644599)或代销机构咨询电话垂询认购事宜。
    15、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行安排做适当调整。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
    天同保本增值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1902)
    2、基金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3、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4、基金份额面值
    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5、基金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确保保本周期到期时本金安全的基础上,在精确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谋求基金资产的稳定增值。
    6、募集规模
    本基金的预计规模为120亿元人民币,在认购期间募集资金达到预计规模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提前终止认购,对于已提交的认购申请将全部予以确认。
    7、发行对象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定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8、销售渠道与销售地点
    (1)直销: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浦东源深路273号
    邮编:200135
    客户服务电话:021-68644599
    传真:021-68531888
    在发行期间,客户可以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发行相关事宜的查询、开放式基金的投资咨询及投诉等。
    (2)中国农业银行
    在中国农业银行以下省、市34家分行指定网点办理投资者的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和认购业务:
    北京、上海、深圳、河北、山东、宁夏、福建、黑龙江、安徽、新疆、江苏、江西、湖北、湖南、河南、浙江、内蒙古、山西、辽宁、广西、西藏、宁波、大连、广东、四川、云南、青岛、厦门、新疆兵团、贵州、陕西、甘肃、天津、重庆。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中国农业银行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599或拨打各城市分行咨询电话。
    (3)中信实业银行
    在以下53个城市的分支机构指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和认购业务:北京、长沙、成都、昆明、广州、东莞、佛山、武汉、天津、沈阳、重庆、石家庄、青岛、济南、威海、烟台、淄博、济宁、西安、郑州、福州、厦门、深圳、大连、葫芦岛、抚顺、鞍山、南京、扬州、江都、仪征、常州、武进、无锡、锡山、合肥、泰州、苏州、昆山、常熟、吴江、上海、杭州、绍兴、嘉兴、宁波、温州、上虞、海宁、平湖、余姚、慈溪、富阳。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中信实业银行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558或拨打各城市分行咨询电话。
    (4)交通银行
    在以下111个城市的2000多个网点办理对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上海、杭州、富阳、建德、桐庐、萧山、余杭、临安、南京、沈阳、重庆、江津、武汉、郑州、广州、顺德、南海、西安、北京、天津、青岛、深圳、遵义、大庆、常州、武进、嘉兴、海宁、福州、福清、长春、哈尔滨、阿城、贵阳、海口、三亚、琼山、珠海、济南、无锡、江阴、宜兴、温州、合肥、长沙、兰州、厦门、宁波、慈溪、奉化、余姚、扬州、乌鲁木齐、苏州、昆山、常熟、张家港、吴江、石家庄、鹿泉、昆明、玉溪、南通、太原、晋城、绍兴、上虞、嵊州、诸暨、新昌、轻纺城、成都、都江堰、南宁、徐州、芜湖、镇江、丹阳、鞍山、延边、宜昌、岳阳、潍坊、淄博、威海、烟台、济宁、泰安、唐山、包头、攀枝花、南昌、大连、辽阳、洛阳、抚顺、吉林、秦皇岛、丹东、锦州、柳州、黄石、新余、九江、中山、桂林、湖州、泰州、靖江、景德镇、安庆。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交通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59或拨打各城市分行咨询电话。
    (5)深圳发展银行
    在以下18个城市的网点办理对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深圳、广州、海口、珠海、佛山、上海、杭州、宁波、慈溪、温州、北京、大连、重庆、南京、天津、济南、青岛、成都。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深圳发展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01或拨打各城市分行咨询电话。
    (6)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海通证券以下49个主要城市的91家营业部办理对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深圳、武汉、沈阳、大连、上海、杭州、萧山、北京、长春、吉林、辽源、青岛、广州、汕头、济南、烟台、淄博、泰安、南京、蚌埠、淮安、南通、绍兴、宁波、苏州、无锡、常州、扬州、福州、海口、昆明、贵阳、遵义、新余、长沙、重庆、成都、威海、天津、郑州、石家庄、太原、西安、营口、鞍山、哈尔滨、大庆、乌鲁木齐、合肥。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6250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7)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在银河证券以下59个城市的167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北京、天津、石家庄、秦皇岛、太原、晋中、临汾、呼和浩特、包头、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嘉兴、绍兴、湖州、德清、金华、兰溪、台州、温州、丽水、合肥、马鞍山、福州、南昌、烟台、郑州、武汉、襄樊、宜昌、荆门、长沙、广州、佛山、顺德、汕头、湛江、中山、廉江、南宁、海口、重庆、江津、成都、昆明、西安、兰州、西宁、乌鲁木齐、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济南、深圳、东莞。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10-68016655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8)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以下15个省、4个直辖市、2个自治区的44个城市109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上海、宁波、杭州、温州、嘉兴、衢州、桐乡、金华、南京、无锡、靖江、扬州、南通、苏州、镇江、成都、眉山、泸州、武汉、襄樊、宜昌、黄石、深圳、广州、珠海、重庆、沈阳、大连、南昌、九江、上饶、北京、福州、厦门、哈尔滨、天津、长沙、青岛、海口、西安、合肥、南宁、兰州、乌鲁木齐。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申银万国证券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62505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9)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以下55个城市的营业网点办理对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沈阳、大连、长春、吉林、哈尔滨、齐齐哈尔、深圳、广州、汕头、顺德、海口、福州、厦门、泉州、南宁、南昌、九江、鹰潭、宜春、抚州、上海、南京、常州、徐州、杭州、宁波、绍兴、衢州、台州、合肥、济南、临沂、青岛、郑州、武汉、荆州、襄樊、宜昌、长沙、常德、衡阳、株洲、成都、泸州、贵阳、昆明、重庆、西安、兰州、乌鲁木齐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62588,800-820-688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0)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以下20个省、市,67个主要城市的119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深圳、广州、南海、清远、潮州、揭阳、海口、沈阳、大连、鞍山、锦州、长春、大安、哈尔滨、阿城、武汉、黄石、荆州、宜昌、襄樊、老河口、十堰、长沙、株洲、张家界、上饶、郴州、成都、邛崃、简阳、泸州、广元、万州、涪陵、綦江、合川、黔江、南京、江宁、常州、泰州、兴化、苏州、连云港、杭州、宁波、福州、福清、厦门、南昌、吉安、赣州、瑞金、南康、济南、淄博、烟台、青岛、石家庄、辛集、西安、兰州、金昌。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华夏证券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888-10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1)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以下8个城市的分支机构指定网点办理对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成都、抚顺、深圳、广州、杭州、长沙。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咨询电话:962506,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2)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在以下27个城市57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投资者的开户和申购等业务:北京、天津、上海、深圳、广州、武汉、大连、沈阳、吉林、杭州、厦门、福州、青岛、济南、烟台、威海、潍坊、淄博、济宁、莱芜、枣庄、临沂、泰安、东营、日照、聊城、菏泽。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咨询电话:0531-5689690,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3)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在以下13个城市的31个指定网点办理对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广州、深圳、重庆、成都、济南、太原、杭州、昆明、徐州、南京、长沙。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10-65542609, 023-63786187,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4)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在以下14城市的营业网点办理对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贵阳、南京、蚌埠、常州、成都、广州、深圳、湛江、番禺、佛山、茂名、海口。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汉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755-2693638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如本次发行期间,新增代销机构或代销机构新增营业网点,则另行公告。
    9、发行时间安排与基金成立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的设立募集期为自招募说明书公告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本基金的发行期自2004年 8月17日到2004年9月15日。在上述期间,本基金开始面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同时公开发售。
    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延长发行时间,但发行期不超过本基金的设立募集期。如遇突发事件,以上安排可以适当调整。
    发行期满后,若基金符合法定成立条件,本基金将宣布成立;若未达到法定成立条件,本基金将在三个月的设立募集期内继续发售。
    若三个月的设立募集期满,本基金仍未达到法定成立条件,本基金发起人将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并将所募集的资金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给基金认购人。
    10、认购方式与费率
    (1)认购方式
    本基金认购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
    (2)认购费率
    本基金的认购费率为1.0%。
    (3)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本基金采用外扣法(指在净交易金额之外加收费用)计算方法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认购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至小数点后二位;认购份额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例:某投资者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如果认购期内认购资金获得的利息为10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0/1.01=9,900.99元
    认购费用=10,000-9,900.99=99.01元
    认购份额=9,900.99/1.00+10/1.00=9,910.99份
    即投资者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加上认购资金在认购期内获得的利息,可得到9,910.99份基金份额。
    二、发行方式及相关规定
    1、本次基金的发行,在发行期内面向个人和机构投资者同时公开发售。
    2、本公司的直销中心接受单笔认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投资者的认购申请。
    3、在各代销网点接受投资者(不分机构和个人)单笔认购金额在1000元人民币以上(含1000元)的认购申请。
    4、本基金的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超过1000元的认购,不设认购金额级差。
    5、投资者在发行期内可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即不得撤销。
    三、个人投资者办理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和认购的程序
    (一)注意事项
    1、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在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认购资金。
    2、个人投资者不应向他人出借账户。
    3、个人投资者可到中国农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交通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证券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汉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基金代销网点办理本基金的认购,认购金额起点为1000元。如果认购金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个人投资者,也可到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办理认购。
    本公司直销中心地址:上海浦东源深路273号。客户服务电话:021-68644599。
    4、个人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的认购业务,必须事先开立至少一种下列资金账户: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卡、中信实业银行中信卡、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发展借记卡、海通证券资金账户、银河证券资金账户、申银万国资金账户、国泰君安资金账户、华夏证券资金账户、东方证券资金账户、天同证券资金账户、西南证券资金账户、汉唐证券资金账户。
    5、个人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办理本基金的认购业务,必须事先开立银行活期存款账户,作为直销资金结算账户。
    6、个人投资者认购本基金,须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销售机构(指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和各代销机构下属代销网点)均可接受办理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注册(具体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1)对于持有深圳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来讲,可以在这两个账户中任选其一,到销售机构办理注册手续,注册为开放式基金账户。
    (2)对于没有深圳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来讲,应到销售机构申请配发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号,并同时注册为开放式基金账户。
    7、申请日两个工作日后,投资者可到原销售代理人处查询注册结果。对于申请新配发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卡的投资人来讲,由原证券类销售代理人打印基金账户卡并提供给投资者。对于不能打印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卡的银行类销售代理人,向投资者提供证券投资基金账户配号凭条,投资者可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指定的证券账户开户代理点打印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卡(打印代理网点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另行公告)。
    8、已成功注册了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持该基金账户到本基金所有其他券商类代销网点办理认购业务申报。如投资者还拟通过其他银行类销售代理人办理基金业务,须先在银行类销售代理人处办理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确认。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确认手续参照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程序办理。
    9、投资者在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同时,可以办理认购申请。
    (二)通过直销中心办理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和认购的程序
    1、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及认购的时间
    基金发行期内,上午9:00至下午15:00(周六、周日不营业)。
    2、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及认购程序
    (1)个人投资者申请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应提交下列材料:
    a.填妥的《账户业务申请表》;
    b.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护照等,以下简称“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c.深圳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卡(非必备材料。若有请提供,可直接注册为开放式基金账户)。
    (2)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先存入足够认购资金并提交以下材料:
    a.填妥的《交易业务申请表》;
    b.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c.加盖银行业务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3、缴款
    通过直销中心认购的个人投资者,则需通过全额缴款的方式缴款,具体方式如下:
    (1)个人投资者应在提出认购申请当日下午16:30之前,将足额认购资金划至本公司在以下任一银行开立的直销专户,并注明用途为“保本基金认购款”。
    ●户    名: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银行账号:03492300879001895
    ●户    名: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上海分行淮海支行
      银行账号:175581-11000985149602
    ●户    名: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001202919025803311
    ●户    名: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浦东分行
      银行账号:055203-13020008656
    (2)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通过中国农业银行办理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和认购的程序
    1、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及认购的时间
    基金发行期内,上午9:30至下午17:00(周六、周日对个人投资者照常营业),营业时间以各营业网点公告的营业时间为准。
    2、事先办妥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卡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3、个人投资者办理开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卡;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4)深圳证券交易所普通股票账户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卡可直接注册为开放式基金账户。尚没有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系统可自动配发新的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号,并同时注册成为开放式基金账户。
    4、提交下列资料办理认购手续:
    (1)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卡;
    (2)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5、注意事项
    (1)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2)若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中国农业银行的说明为准。
    (四)通过中信实业银行办理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和认购的程序
    1、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发行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营业)。
    2、开户程序及所需材料
    (1)事先办妥的中信实业银行中信卡,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投资者办理开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a.本人中信实业银行中信卡;
    b.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c.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开通基金交易账户的申请表、开通基金账户的申请表)。
    3、认购程序及所需材料
    (1)本人的中信实业银行中信卡;
    (2)填妥的认购申请表。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4、注意事项
    (1)没有中信实业银行中信卡的投资者可当场办理,但建议有意认购的投资者提前办理;
    (2)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3)若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中信实业银行的说明为准。
    (五)通过交通银行办理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和认购的程序
    1、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发行期内9:30-16: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已在交通银行开立过基金交易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直接开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基金账户即可);
    (2)开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基金账户;
    (3)认购基金。
    3、个人客户办理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事先办妥的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
    (2)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
    (3)填妥的开通基金交易账户申请表。
    4、个人客户办理开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基金账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已开立基金交易账户的借记卡;
    (2)客户填写的开通基金账户申请表。
    5、个人客户办理认购申请时,需先存入足够资金,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存有足够资金);
    (2)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3)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交通银行的说明为准。
    (六)通过深圳发展银行办理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和认购的程序
    1、开户具备条件
    (1)必须为我国境内合法投资人。
    (2)个人投资者提供材料如下:本人办理、持有效身份证件、发展借记卡
    2、办理认购具备条件
    (1)凡已在深圳发展银行开立基金账户的个人均可办理。
    (2)办理程序
    a.领取并填写交易申请表到任一深圳发展银行网点办理;
    b.持发展借记卡;
    c.应柜员要求输入交易密码。客户核对《深圳发展银行开放式基金申/认购申请表》打印项,领取第二联交易申请表回单,回单提供一个基金账号,完成交易申请过程。
    3、注意事项
    (1)业务受理时间以深圳发展银行的说明为准。
    (2)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深圳发展银行的说明为准。
    (七)通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和认购的程序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发行期内9:30-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事先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a.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b.本人资金账户卡;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说明为准。
    (2)个人投资者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3)客户可以到柜台凭有效证件打印确认单据,也可以在T+2日通过电话等方式查询基金公司的确认信息。
    (八)通过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和认购的程序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发行期内9:30~15:00(周六、周日不营业)。
    2、开户程序
    (1)事先办妥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投资者必须由本人或指定的经办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手续,并提交以下资料:
    a.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b.营业部资金账户卡;
    c.填妥的基金开户申请表。
    3.认购程序:
    投资者办理开户手续后,可通过柜台、电话、自助、热自助等方式进行基金认购。在柜台办理认购需提交下列资料:
    a.营业部资金账户卡;
    b.本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c.认购申请表。
    (九)通过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和认购的程序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基金发行期内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周末、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在申银万国的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如果没有,客户需要携带个人有效证件原件到营业部同时办理资金账户开户手续。
    (2)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a.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件等有效身份证件,下 同);
    b.本人资金账户卡;
    c.如有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者,还须提供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卡;
    d.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申银万国证券的说明为准。
    (2)个人投资者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十)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行期内9:30~11:30及13:00~15:00;11:30~13:00只接受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周六、周日不受理)。
    2、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可对投资者进行上门服务,即上门为投资者进行开户
    (1)资金账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申请在国泰君安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a.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b.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及复印件;
    (2)基金账户的开立和认购
    个人投资者在国泰君安开立基金账户须提供以下资料:
    a.开户申请表;
    b.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c.国泰君安资金账户卡。
    个人投资者在国泰君安认购须提交以下资料:
    a.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b.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c.国泰君安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国泰君安的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国泰君安证券的说明为准。
    (十一)通过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发行期内9:30-15:00(周末、节假日不受理)
    电话委托、网上委托时间:基金发行期内9:30-15:00(周末、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的程序及所需要的材料
    (1)如客户尚未在我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客户需要携带个人有效证件原件、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到营业部同时办理资金账户开户手续和基金账户开户手续;
    (2)如客户已经在我营业部开立了资金账户,需要客户本人携带资金账户卡、个人有效证件到营业部填写《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书》,办理基金账户开户手续。
    3、客户在申请办理基金账户开户的同时就可以办理基金认购手续。
    4、客户自助认购基金流程
    (1)客户办妥基金账户开户手续后,可以通过互联网、电话、磁卡自助、热自助等委托方式进行基金认购。集中委托电话400-8888-108(免长途费);网址www.csc108.com
    (2)流程:客户进入自助系统,录入资金帐号-录入密码-选择“开放式基金”-选择“基金认购”-录入基金代码-录入认购金额-进行确认。
    5、客户柜台认购基金流程:
    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携带资金账户卡,填写《开放式基金基金认购申请书》。
    6、注意事项
    (1)客户可以到柜台凭有效证件打印确认单据,也可以在T+2日通过电话等方式查询基金公司的确认信息;
    (2)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华夏证券的说明为准。
    (十二)通过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行期内9:3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1)资金账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申请在东方证券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a.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b.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及复印件;
    (2)基金账户的开立和认购
    个人投资者在东方证券开立基金账户须提供以下资料:
    a.开户申请表;
    b.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c.东方证券资金账户卡。
    个人投资者在东方证券认购须提交以下资料:
    a.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b.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c.东方证券资金账户卡。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东方证券的说明为准。
☆    (十三)通过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和认购的程序
    1、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事先在天同证券的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如果没有,客户需要携带个人有效证件原件、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到营业部办理资金账户开户手续。
    (2)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a.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件等有效身份证件,下同)
    b.本人资金账户卡
    c.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d.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2、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天同证券的说明为准;
    (2)个人投资者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十四)通过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和认购的程序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发行期内9:30-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事先在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a.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b.本人基金账户卡;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说明为准。
    (2)个人投资者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十五)通过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行期内上午 9:30-下午15:0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营业)。
    2、注意事项:
    (1)个人投资者通过汉唐证券办理基金业务,必须事先开立汉唐证券资金账户卡。
    (2)个人投资者认购基金可以到汉唐证券各证券营业部认购,认购金额起点为1000元。
    (3)若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汉唐证券的说明为准。
    3、资金账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申请在汉唐证券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a.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b.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及复印件。
    4、基金账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在汉唐证券开立基金账户须提供以下资料:
    a.开户申请表;
    b.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c.汉唐证券资金账户卡。
    5、提出认购\申购开放式基金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汉唐证券认购\申购须提交以下资料:
    a.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购申请表》;
    b.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c.汉唐证券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可于T+2日到汉唐证券各营业部处确认基金账户开户及认购\申购是否被接受。
    6、提出赎回开放式基金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汉唐证券认购须提交以下资料:
    a.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赎回申请表》;
    b.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c.汉唐证券资金账户卡。
    个人投资者可于T+5日到汉唐证券各营业部资金账户内,个人投资者可以随时使用资金。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汉唐证券的说明为准。
    (十六)重要提示
    1、请有意认购本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尽早向直销中心或代销网点索取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及认购申请表。个人投资者也可从本公司的网站 www.ttasset.com下载有关直销业务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的要求的格式一致。
    2、直销中心与代销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个人投资者请勿混用。
    3、个人投资者通过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只需准备足额的认购资金存入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由代销机构扣划相应款项。
    4、若个人投资者认购资金当日申请时间之前,未将足额资金划到账,则当日提交的认购申请将顺延受理。
    5、至认购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投资者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
    (1)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注册或开户手续或办理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3)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在认购期结束时仍未补足的;
    (4)其他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者不能以现金方式申请认购。
    2、机构投资者可到中国农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交通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指定的基金代销网点办理本基金的认购,认购金额起点为1000元。如果认购金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个人投资者,也可到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办理认购。
    本公司直销中心地址:上海浦东源深路273号。客户服务电话:021-68644599。
    3、在直销中心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必须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投资基金的唯一结算账户,今后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均只能通过此账户进行。在代销网点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应指定相应的代销银行活期存款账户或在券商处开立的资金账户作为投资基金的唯一结算账户。
    4、机构投资者认购本基金,须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销售机构(指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和各代销机构下属代销网点)均可接受办理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注册(具体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1)对于持有深圳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来讲,可以在这两个账户中任选其一,到销售机构办理注册手续,注册为开放式基金账户;
    (2)对于没有深圳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来讲,应到销售机构申请新配发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号,并同时注册为开放式基金账户。
    5、申请日两个工作日后,投资者可到原销售代理人处查询注册结果。对于申请新配发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卡的投资人来讲,由原证券类销售代理人打印基金账户卡并提供给投资者。对于不能打印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卡的银行类销售代理人,应向投资者提供证券投资基金账户配号凭条,投资者可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指定的证券账户开户代理点打印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卡(具体代理网点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另行公告)。
    6、已成功注册了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持该基金账户到本基金所有其他券商类代销网点办理认购业务申报。如投资者还拟通过其他银行类销售代理人办理基金业务,须先在银行类销售代理人处办理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确认。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确认手续参照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程序办理。
    7、投资者在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同时,可以办理认购申请
    (二)通过直销中心办理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和认购的程序
    1、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及认购的时间
    基金发行期内,上午9:00至下午15:00(周六、周日不营业)。
    2、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及认购程序
    (1)机构投资者申请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应提交下列材料:
    a.填妥的《账户业务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b.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以下简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仅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发证机关印章);
    c.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d.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e.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机构公章);
    f.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g.深圳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卡(非必备材料。若有请提供,可直接注册为开放式基金账户);
    h.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
    (2)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先存入足够认购资金并提交以下材料:
    a.填妥的《交易业务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b.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c.划付认购资金的银行凭证客户联回单原件(如为复印件,应加盖划款银行业务公章)或电汇凭证回单原件(如为复印件,应加盖划款银行业务公章)。
    3、缴款
    通过直销中心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则需通过全额缴款的方式缴款,具体方式如下:
    (1)机构投资者应在提出认购申请当日下午16:30之前,将足额认购资金划至本公司在以下任一银行开立的直销专户,并注明用途为“保本基金认购款”。
    ●户    名: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银行账号:03492300879001895
    ●户    名: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上海分行淮海支行
      银行账号:175581-11000985149602
    ●户    名: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001202919025803311
    ●户    名: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浦东分行
      银行账号:055203-13020008656
    (2)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通过中国农业银行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基金发行期内,上午9:30至下午17:00(中午、周六、周日不受理),营业时间以各营业网点公告的营业时间为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请事先办妥或已有中国农业银行的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并存入足额开户和认购资金。
    (2) 投资者必须由指定的经办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手续,并提交以下资料:
    a.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提供的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b.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c.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d.机构活期存款账户的印鉴卡;
    e.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人名章;
    f.深圳证券交易所普通股票账户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卡可直接注册为开放式基金账户。尚没有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系统可自动配发新的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号,并同时注册成为开放式基金账户。
    3、认购程序及所需材料
    (1)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加盖预留印鉴的认购申请表。
    4、注意事项
    (1)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必须是人民币存款账户。投资者请到原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开户柜台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若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中国农业银行的说明为准。
    (四)通过中信实业银行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基金发行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不营业)。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的中信实业银行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由被授权人/经办人到开户银行会计柜台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a.被授权人携带授权机构银行存款账户的印鉴卡及印鉴、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及复印件、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
    b.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c.基金业务授权书和密码承诺书,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d.被授权人/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e.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并加盖预留印鉴、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f.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g.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h.加盖预留印鉴的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2)机构资金账户须是人民币存款账户。
    (3)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代销银行的说明为准。
    (五)通过交通银行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发行期内9:30-16:00(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已在交通银行开立过基金交易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直接开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基金账户即可);
    (2)开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基金账户;
    (3)认购基金。
    3、机构客户办理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时,需指定经办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2)机构对基金业务经办人员的授权书(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
    (3)机构代码证;
    (4)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5)填妥的开立基金交易账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6)指定一个该基金代销网点的资金结算账户为基金结算账户,用以对所有基金交易业务的资金清算。
    4、机构客户办理开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基金账户时,需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交通银行代销基金交易卡》(开立基金交易账户后发放);
    (2)填写的开通基金账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3)经办人身份证件。
    5、机构客户办理认购申请时,需在银行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资金,并提交以下材料:
    (1)《交通银行代销基金交易卡》;
    (2)填写的代销基金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3)认购款项的有效结算凭证;
    (4)经办人身份证件。
    6、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交通银行的说明为准。
    (六)通过深圳发展银行办理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和认购的程序
    1、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具备条件
    (1)必须为我国境内合法投资人。
    (2)机构投资者提供材料如下:
    a.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b.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c.在深圳发展银行开立的用于资金清算的银行账号;
    d.预留印鉴卡;
    e.经办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及复印件(有效证件按实名制要求)。
    2、办理认购具备条件
    (1)凡已在深圳发展银行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均可办理。
    (2)办理程序
    a.领取并填写交易申请表到结算账户交易网点办理;
    b.提供深圳发展银行开立的用于资金清算的银行账号、预留印鉴卡、单位财务公章和法人名章、经办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及复印件;
    c.客户核对《深圳发展银行开放式基金申/认购申请表》打印项,领取第二联交易申请表回单,回单提供一个基金账号,完成交易申请过程。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深圳发展银行的说明为准。
    (七)通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和认购的程序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发行期内9:30-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事先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如果没有,携带如下材料到营业部办理资金账户开户,同时办理基金账户开户。
    a.机构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  件或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b.经办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c.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d.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e.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机构公章)。
    (2)如果已有资金账户,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a.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b.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需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c.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d.开户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e.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加盖机构公章);
    f.海通证券资金账户卡。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说明为准。
    (2)客户可以到柜台凭有效证件打印确认单据,也可以在T+2日通过电话等方式查询基金公司的确认信息。
    (八)通过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和认购的程序
    1.认购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行期内9:30~15:00(周六、周日不营业)。
    2.开户程序:
    (1)事先办妥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投资者必须由本人或指定的经办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手续,并提交以下资料:
    a.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b.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c.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d.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e.营业部资金账户卡;
    f.填妥的基金开户申请表并加盖机构公章。
    3.认购程序:
    投资者办理开户手续后,可通过柜台、电话、自助、热自助等方式进行基金认购。在柜台办理认购需提交下列资料:
    (1)营业部资金账户卡;
    (2)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3)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4)加盖机构公章的认购申请表。
    4、注意事项
    (1)若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银河证券的说明为准。
    (九)通过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和认购的程序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基金发行期内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周末、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在申银万国的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如果没有,携带如下材料到营业部办理资金账户开户,同时办理基金账户开户。
    a.机构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b.经办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c.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书》(两联,含授权委托开户事项);
    d.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标准格式的授权委托书;
    e.填写开户合同书。
    (2)如果已有资金账户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a.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b.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书,需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c.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及法人代表身份份原件及复印件;
    d.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e.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f.申银万国资金账户卡;
    g.如有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还须提供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卡。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申银万国证券的说明为准。
    (2)客户可以到柜台凭有效证件打印确认单据,也可以在T+2日通过电话等方式查询基金公司的确认信息。
    (十)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和认购的程序
    1、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及认购的时间
    基金发行期内9:3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及认购程序
    (1)开立资金账户(已在国泰君安证券营业部开立了资金账户的投资人不必再开立该账户。可对投资者进行上门服务,即上门为投资者进行开户)
    机构投资者在国泰君安证券开立资金账户须提供以下资料:
    a.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b.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应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c.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d.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2)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应提交下列材料:
    a.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并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b.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上述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c.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d.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e.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机构公章);
    f.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g.深圳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卡(非必备材料。若有请提供,可直接注册为开放式基金账户);
    h.国泰君安资金账户卡。
    (3)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提出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a.填妥的认购申请表并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b.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书,上述文件需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c.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d.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e.国泰君安资金账户卡。
    (4)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5)投资者可于T+2日(工作日)到代销网点确认开户或认购是否被接受。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国泰君安证券的说明为准。
☆    (十一)通过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和认购的程序
    1、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发行期内9:30-15:00(周末、节假日不受理)
    电话委托、网上委托时间:基金发行期内9:30-15:00(周末、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的程序及所需要的材料
    (1)如客户尚未在华夏证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需要携带如下材料到营业部同时办理资金账户开户手续和基金账户开户手续。
    a.机构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b.经办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c.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d.标准格式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
    e.填写资金账户开户合同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
    f.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含授权委托基金业务事项)。
    (2)如客户已经在我营业部开立了资金账户,办理基金账户开户需要如下材料:
    a.机构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b.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含授权委托开户事项)
    c.经办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d.营业部资金账户卡(交易磁卡)
    3、客户在申请办理基金账户开户的同时就可以办理基金认购手续。
    4、客户自助认购基金流程
    (1)客户申请基金账户开户后可以通过电话、互联网、磁卡自助、热自助等方式进行基金认购。
    (2)流程:客户进入自助系统,录入资金帐号-录入密码-选择“开放式基金”-选择“基金认购”-录入基金代码-录入认购金额-进行确认
    5、客户柜台认购基金流程
    经办人携带资金账户卡,授权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填写《开放式基金基金认购申请书》(加盖公章)。
    6、注意事项
    (1)客户可以到柜台凭有效证件打印确认单据,也可以在T+2日通过电话等方式查询基金公司的确认信息;
    (2)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华夏证券的说明为准。
    (十二)通过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行期内9:3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1)资金账户的开立
    机构投资者申请在东方证券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a.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b.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c.法定代表人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留存原件)
    d.代理人身份证;(留存复印件)
    e.预留印鉴卡。
    (2)基金账户的开立和认购
    机构投资者在东方证券开立基金账户须提供以下资料:
    a.开户申请表;
    b.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c.东方证券资金账户卡。
    机构投资者在东方证券认购须提交以下资料:
    a.加盖公章的《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购申请表》;
    b.代理人身份证件。
    c.东方证券资金账户卡。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东方证券的说明为准。
    (十三)通过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和认购的程序
    1、开户及认购程序
    (1)营业部受理机构投资者设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应当核验申请人下列材料:
    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c.业务经办人身份证件预留印鉴。
    (2)机构投资者提出认购申请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a.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认购申请书》
    b.天同证券资金账户卡
    c.授权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d.机构投资者在申请办理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的同时就可以办理基金认购手续。
    2、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者可以到柜台凭有效证件于T+2日(工作日)打印确认单据。
    (2)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天同证券的说明为准。
    (十四)通过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和认购的程序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发行期内9:30-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事先在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如果没有,携带如下材料到营业部办理资金账户开户,同时办理基金账户开户。
    a.机构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b.经办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c.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d.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e.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机构公章)。
    (2)如果已有资金账户,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a.填妥的基金开户申请表;
    b.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需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c.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d.开户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e.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加盖机构公章);
    f.西南证券资金账户卡。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西南证券有限公司的说明为准。
    (2)客户可以到柜台凭有效证件打印确认单据,也可以在T+2日通过电话等方式查询基金公司的确认信息。
    (十五)通过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开户、认购\申购、赎回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行期内上午 9:30-下午15:0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营业)。
    2、注意事项:
    (1)一个机构投资者在同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并在本公司开立资金账户作为投资基金的唯一结算账户。
    (2)机构投资者认购本基金可以在汉唐证券各证券营业部认购,认购金额起点为1000元。
    (3)若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汉唐证券的说明为准。
    3、开立资金账户:
    (1)机构投资者在汉唐证券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a.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b.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应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c.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d.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e.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4、开立基金账户:
    (1)机构投资者在汉唐证券开立基金账户须提供以下资料:
    a.开放式基金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b.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c.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d.汉唐证券资金账户卡。
    5、提出认购\申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汉唐证券认购须提交以下资料:
    (1)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汉唐证券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可于T+2日到汉唐证券各营业部处确认基金账户开户及认购\申购是否被接受。
    6、提出赎回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汉唐证券认购须提交以下资料:
    (1)开放式基金赎回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汉唐证券资金账户卡。
    机构投资者可于T+5日到汉唐证券各营业部资金账户内,机构投资者可以随时使用资金。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汉唐证券的说明为准。
    (十六)重要提示
    1、请有意认购本基金的机构投资者尽早向直销中心或代销网点索取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及认购申请表。机构投资者也可从本公司的网站 www.ttasset.com下载有关直销业务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的要求的格式一致。
    2、直销中心与代销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机构投资者请勿混用。
    3、机构投资者通过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只需准备足额的认购资金存入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由代销机构扣划相应款项。
    4、若机构投资者认购资金当日申请时间之前,未将足额资金划到账,则当日提交的认购申请将顺延受理。
    5、至认购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投资者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
    (1)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注册或开户手续或办理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3)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在认购期结束时仍
    未补足的;
    (4)其他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五、清算与交割
    1、本基金正式成立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本基金认购专户中,认购资金冻结期间按银行同期同业存款利率计算的资金利息折成份额归各投资人所有。
    2、认购期间利息计算时间从认购资金交收日起至认购资金划入基金资产账户前一日止。
    3、本基金权益登记由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在认购截止日后的第三个工作日进行权益登记。
    六、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中所发生的与本基金有关的法定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和律师费等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可以从认购费中列支。若本基金发行失败,发行费用由基金发起人承担。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各项费用按有关法规列支。
    七、基金的验资与成立
    对投资者发行期截止后,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基金募集专户存款证明,由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认购资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基金注册与登记过户人出具认购户数证明。
    若基金成立,基金管理人将发布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若基金不成立,由本基金发起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发行期后30日内划出,退还基金认购人。
    八、本次发行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发起人
    名称: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浦东源深路273号
    法定代表人:柳亚男
    成立时间:2002年8月23日
    电话:(021)68644599
    传真:(021)68531888
    联系人:盛斌
    (二)基金管理人
    名称: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浦东源深路273号
    法定代表人:柳亚男
    成立时间:2002年8月23日
    客户服务电话:(021)68644599
    传真:(021)68531888
    联系人:盛斌
    (三)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
    法定代表人:杨明生
    成立时间:1979 年2 月(恢复)
    电话:010-68424199
    传真:010-68424181
    联系人:李芳菲
    (四)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源深路273号
    法定代表人:柳亚男
    电话:021-68644577
    客户服务电话:021-68644599
    传真:021-68531888
    联系人:盛斌
    2、代销机构
    (1)名称:中国农业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复兴路甲23 号
    法定代表人:杨明生
    电话:010-68298560、68297268
    传真:010-68297268
    联系人:蒋浩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http://www.abchina.com
    (2)名称:中信实业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窦建中
    电话:010-65541089
    传真:010-65542178
    联系人:官玫
    客服电话:010-65541089
    公司网址:http://www.citicib.com.cn
    (3)名称:交通银行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方诚国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836
    联系人:王玮
    客服电话:95559
    公司网址:http://www.bankcomm.com
    (4)名称:深圳发展银行
    注册地址:中国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兆民
    联系电话:0755-82088888-8811,0755-82088888-8812
    传真号码:0755-82080714
    联系人:周勤,汪小苗
    客服电话:95501
    公司网址:http://www.sdb.com.cn/
    (5)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53594566
    传真:021-53594566
    联系人:金芸
    客服电话:962503
    公司网址:http://www.htsec.com
    (6)名称: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朱利
    联系电话:010-66568613,66568587
    传真电话:010-55458569
    联系人:赵荣春、郭京华
    客服电话:010-68016655
    公司网址:http://www.chinastock.com.cn
    (7)名称: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联系电话:021-54033888
    传真号码:021-64457982
    联系人:胡洁静
    客服电话:021-962505
    公司网址:http://www.sw2000.com.cn
    (8)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电话:021-62580818-177
    传真:021-62583439
    联系人:顾文松
    客服电话:021-962588
    公司网址:http://www.gtja.com
    (9)名称: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周济谱
    联系人:权唐
    电话:010-65186758
    传真:010-65182261
    客服电话:400-8888-108
    公司网站:http://www.csc108.com
    (10)名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1025号
    法定代表人:肖时庆
    联系电话:8621-50367888
    传真电话:8621-50366868
    联系人:盛云
    客服电话:962506
    公司网址:http://www.dfzq.com.cn
    (11)名称: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泉城路180号
    法定代表人:段虎
    联系电话:0531-5689888、5689777
    传真电话:0531-6029668
    联系人:罗海涛
    客服电话:0531-5689690
    公司网址:http://www.ttstock.com
    (12)名称: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临江支路2号“合景国际大厦”A幢
    法定代表人:张引
    联系电话:023-63786187,63786240
    传真电话:023-63786001
    联系人:李昆  陈国才
    客服电话:010-65542609 023-63786187
    公司网址:http://www.swsc.com.cn
    (13)名称: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24、25层
    法定代表人:吴克龄
    电话:0755-26936388
    传真:025-6511718
    联系人:姚文强
    客服电话:0755-26936388
    公司网站:http://www.ehantang.com
    (五)注册与登记过户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23层
    法定代表人:陈耀先
    电话:0755-82084015
    传真:0755-82084010
    联系人:刘玉生
    (六)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号嘉里中心北楼30层
    负责人:王玲
    电话:0755-82125006
    传真:0755-8212 5590
    联系人:柯湘
    经办律师:靳庆军、宋萍萍
    (七) 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 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大道288号7楼  
    负责人: 林东模
    联系电话:021-58799970    
    传真:021-58872507  
    经办注册会计师:林东模 冯家俊

附件:
天同保本增值基金份额发售公告(20040813披露).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