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可参加创业板市场投资的公告
2009-09-24 | 信息披露 | 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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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创业板上市证券的说明》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创业板上市的股票和可转换债券是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和债券,符合《基金法》第五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属于上市交易的股票和债券。
根据万家180指数基金、万家增强收益债券基金、万家公用事业行业股票基金(LOF)、万家和谐增长混合型基金、万家双引擎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万家精选股票基金、万家稳健增利债券基金等七只非货币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创业板上市的股票和可转换债券属于上述基金可投资范围。其中万家180指数基金只能参与其中创业板上市股票的一级市场申购、万家稳健增利债券基金只能参与其中创业板上市股票的一级市场申购和可转换债券投资。本基金管理人将在遵守基金合同各项投资比例、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谨慎进行上述投资。
风险提示:
  创业板市场相对主板市场而言,上市公司规模相对较小,且多处于创业及成长期,发展相对不成熟,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股价波动性高等风险特征。本公司将本着谨慎和控制风险的原则进行基金资产的投资运作,但基金份额持有人仍应特别关注基金由于投资创业板上市证券可能导致的净值波动风险。
 
  特此公告。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9月24日